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38號)等上級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科學規(guī)范選拔、擇優(yōu)錄取,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環(huán)境,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校推薦及接收2021年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簡稱: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學校推免招生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xié)調、親自督查。
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在主管副校長領導下,由教務部、研究生院、學工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制定推薦及接收免試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組織各學院實施、審核及確定推薦等工作。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主管副校長領導下,由研究生院、校長辦公室、教務部、學工處、監(jiān)察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審議、編制學校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章程和招生專業(yè)目錄、審定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和錄取原則、擬錄取名單等工作。
(二)學院成立院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要負責人、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教授委員會主任等有關人員組成。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定學院推薦及接收免試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細則)、學院內各專業(yè)推薦及接收名額的分配方案、推薦指標的使用原則、組織學生報名、審查認定推免生資格以及初步確定推薦及接收免試研究生名單等工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要負責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制定,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業(yè)務等方面培訓,擬錄取考生名單擬定,考生申訴受理以及有關信息公開等工作。教務部與研究生院共同負責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的遴選工作。其中,教務部負責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的遴選、推薦工作;研究生院負責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接收工作。
(三)紀檢監(jiān)察處對推免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
二、推薦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學院要在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嚴格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管理辦法和程序開展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
1.制定免試研究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細則)。各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免試研究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細則)。其中應包括分專業(yè)推薦名額,同時具有科學、全面、嚴謹?shù)耐泼馍u價體系,嚴格的工作程序和細致的工作方案。所有辦法、標準、程序和結果都要公開透明。要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業(yè)成績的嚴格管理和規(guī)范使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
2.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依據(jù)《中國礦業(yè)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回避制度實施細則》(附件2),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向教務部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教務部報備聲明。
3.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各學院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要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
4.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yè)表現(xiàn)。各學院要注重并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將本科階段學業(yè)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
5.引導學生全面發(fā)展。學院可將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符合全面發(fā)展價值導向等因素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xiàn)。要合理設置各遴選指標所占權重及單項指標上限分值,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不得為僅符合單一或部分遴選指標的學生單列計劃或破格推薦。
6.充分保障學生自主報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jù)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研究生招生單位和專業(yè)的權利,各學院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限制條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7.嚴格審核認定特殊優(yōu)秀生。各學院根據(jù)特殊優(yōu)秀生的報名情況,應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可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或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答辯。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重點聚焦到創(chuàng)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特殊學術專長,須予以公示。
其中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與學業(yè)相關的科研論文。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考慮。對于社會質疑較多的賽事、刊物,各學院要從嚴把握。
8.扎實做好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工作。2021年繼續(xù)實施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加研究生支教團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具體推薦條件和相關要求按照《中國礦業(yè)大學關于招募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第23屆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的通知》執(zhí)行,由校研究生支教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選拔推薦。
9.充分保障學生申訴渠道暢通。學院推薦工作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執(zhí)行公示制度。所有名單都必須在學院網(wǎng)站和學生易于監(jiān)督的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同時將各類推薦名單報教務部(分為普通類型、研究生支教團、特殊優(yōu)秀生、國防科工類;其中特殊優(yōu)秀生需填寫《中國礦業(yè)大學特殊優(yōu)秀生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另外需按要求附相關原件與復印件材料各一套),經(jīng)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校教務部網(wǎng)站上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的推薦人員名單。名單未經(jīng)公示,一律無效。凡有弄虛作假及徇私舞弊行為者,一律取消推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予以紀律處分。
(二)名額分配
遵照教育部有關研究生免試推薦工作的文件精神下達我校推免生總名額,以各學院畢業(yè)生人數(shù)(以6月份上報教育部數(shù)據(jù)為準)為基本依據(jù),主動對接國家發(fā)展戰(zhàn)略,優(yōu)化推免名額分配辦法,重點向基礎學科以及國家戰(zhàn)略和民生領域急需相關學科、雙一流建設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傾斜。
(三)注意事項
1.各學院在確定符合推薦免試研究生條件的推免資格名單時,須同時確定推免類型是普通類型、特殊優(yōu)秀生、研究生支教團或國防科工類(國防科工類指標單獨安排給相關學院)。推免資格名單根據(jù)排序原則分推薦和候補兩類,候補人數(shù)不超過該學院推免指標總數(shù)的20%。相關材料需經(jīng)學院推免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后報教務部。
2.獲得研究生推免資格的學生,根據(jù)接收單位要求參加報名復試工作。申請校外免試研究生落選,或放棄免試研究生推薦的學生,其免試資格自然取消,學院不得更換推薦名單。
3.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將取消學籍,并由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guī)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招生政策規(guī)定的,學校將依規(guī)依紀嚴肅處理。
4.在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中,學生因涉及自身權益需要申訴時,可按《中國礦業(yè)大學學生學生申訴管理規(guī)定》辦理申訴。
5.請各學院及時關注并督促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進行網(wǎng)上報名繳費,對無故放棄報名繳費,造成推免名額浪費的,學校將酌情減少學院下一年度推免名額。
(四)時間要求
1.9月22日(周二)15:00前,各學院將本學院免試研究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細則)報教務部備案,電子版發(fā)送至gaolei8811@cumt.edu.cn,紙質版經(jīng)教學院長簽字后報教務部教務學籍服務中心(行健樓A106),并在學院網(wǎng)站進行公布。
2.學生本人填寫《中國礦業(yè)大學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9月24日(周四)上午10:00前交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
3.申請作為特殊優(yōu)秀生推免的學生,填寫“特殊優(yōu)秀生申請表”(附件4),并準備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yè)專家推薦書(附件5)、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各一套,于9月24日(周四)上午10:00前交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
4.請各學院、各有關單位于9月27日(周日)上午10:00前,在公示各類推薦名單的同時將《中國礦業(yè)大學特殊優(yōu)秀生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4紙質版)、特殊優(yōu)秀生專家推薦書(附件5紙質版)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各一套、《2021年中國礦業(yè)大學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基本情況表及數(shù)據(jù)庫》(附件6電子版)、《2021年中國礦業(yè)大學推薦免試研究生特長生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7電子版)、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個人成績單電子檔(以學院為單位,每位學生成績單須為pdf格式,以“身份證號_姓名”命名,如320***************_王*.pdf)報教務部,電子版發(fā)送至gaolei8811@cumt.edu.cn(文件名:**學院_推免),經(jīng)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教務部向學生進行公示,最終確定各類推薦人員名單,并組織填報相關表格。
三、接收工作
(一)接收程序及辦法
1.網(wǎng)上報名及要求
(1)獲得推免資格且有意報考我校的推免生,須于9月30日前通過學校“2021年碩士(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簡稱“推免招生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yjsxt.cumt.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tm.aspx)進行預報名。
(2)10月12日起,獲得推免資格的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的“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yz.chsi.com.cn/tm)按相關要求進行信息注冊、上傳照片、網(wǎng)上繳費、填報志愿。
(3)取得復試資格的我校推免生,按報考學院復試安排參加復試,復試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登記表》(由系統(tǒng)直接導出);
②《思想政治考察表》一份(由系統(tǒng)直接導出);
③有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一份;
④有關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電子申請材料請按照編號順序裝訂成冊,在學院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按照學院要求直接寄(發(fā))送所報考的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收到后恕不退還、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2.復試組織及要求
(1)復試方式由學院自行確定。
(2)按專業(yè)組建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一般由5位辦事公正、教學經(jīng)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申請推薦的教師組成。復試人數(shù)較多的專業(yè),可平行組織若干復試小組。
(3)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4)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小組的成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復試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充分體現(xiàn)復試的公平、公正,保證復試質量。
(5)采取分批復試方式。復試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參加復試考生為獲得推免資格且意愿報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已在我校“推免預報名系統(tǒng)”內填報過報名信息的外校學生。暑期夏令營優(yōu)秀營員和研招宣講會面試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6)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開放前,各學院應及時審核已預報名考生申請信息,根據(jù)學生情況及時遴選,通過我校“推免預報名系統(tǒng)”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fā)復試通知,分批組織復試工作。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開放后,各學院根據(jù)招生計劃和第一批復試錄取情況,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內對其他報名考生進行選拔,分批組織復試錄取工作。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yōu)選拔,額滿為止。具體復試時間由學院自定,所有復試工作應在10月20日前結束。
(7)當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專業(yè)錄取時,學院在確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結合各專業(yè)接收推免計劃剩余情況和考生意愿進行調劑。
(8)各學院須對復試面試全過程進行錄像,復試結束后將影音材料報研究生院。
3.錄取工作
(1)各學院應根據(jù)《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擬招生人數(shù)和擬推免人數(shù),開展復試錄取工作。錄取人數(shù)一般不超過已對外公布的擬招推免人數(shù)。
(2)各學院根據(jù)招生計劃、復試成績等擇優(yōu)確定待錄取名單,學校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出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待錄取考生名單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列入正式錄取名單,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統(tǒng)考。
(3)各學院應加強推免生的學科交流,鼓勵學科交叉,推動復合型人才培養(yǎng)。
(二)直博生、本碩博連讀生、研究生支教團、國防科工計劃、特殊優(yōu)秀學生的選拔
1.直博生和本碩博連讀生
在具有本碩博連讀培養(yǎng)方案或有一級學科博士點直博生培養(yǎng)方案的學科專業(yè),從報考我校的優(yōu)秀推免生中擇優(yōu)選拔直博生和本碩博連讀生。2021年計劃接收本碩博、直博生約175名,本碩博連讀生錄取指標由學校單列,直博生錄取指標占用2021年學院和導師博士生招生指標。
2.研究生支教團、特殊優(yōu)秀學生
被遴選為研究生支教團和特殊優(yōu)秀生的學生按接收學院相關要求參加復試。
計劃接收研究生支教團13名、特殊優(yōu)秀學生約4名。研究生支教團錄取指標由學校單列;特殊優(yōu)秀生錄取為本校應用型碩士研究生,錄取指標占錄取學院2021年碩士招生指標。
(三)有關獎助政策
1.學校獎助政策
(1)學業(yè)獎學金:推免的直博生學業(yè)獎學金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選,推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第一學年學業(yè)獎學金按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選。博士研究生一等學業(yè)獎學金18000元/人,獲評比例為30%,二等學業(yè)獎學金12000元/人,獲評比例為70%;碩士研究生一等學業(yè)獎學金8000元/人,獲評比例為30%,二等學業(yè)獎學金5000元/人,獲評比例為50%。
(2)特別優(yōu)秀的推免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標準為:博士:3萬元/人,碩士:2萬元/人。
(3)國家助學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碩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4)學校面向博士碩士研究生設立“未來科學家計劃”項目:4萬元/項。
面向碩士研究生設立“未來杰出人才助力計劃”項目:1~2萬元/項。
2.學院獎助政策
詳見學院網(wǎng)站或咨詢有關學院。
(四)信息公開
1.學校將通過網(wǎng)站主動公開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錄、復試辦法、擬錄取名單等全部信息,同時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公示公開。
2.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http:/yjsb.cumt.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其他
1.各學院制定的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應于9月25日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2.推免生在申請時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fā)現(xiàn)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3.被錄取的研究生支教團學生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等相關手續(xù)請關注研究生院后續(xù)通知。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須參加體格檢查。我校推免生參加我校醫(yī)院的體檢(時間擬定于2021年5月)。
四、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渠道
教務部:電話:83590146,郵箱:gaolei8811@cumt.edu.cn。
研究生院:電話:83590333,郵箱:cumtyjsy@cumt.edu.cn。
監(jiān)察處: 電話:83590270,郵箱:jianchachu@cum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