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56:48 編輯:考研派小莉
Add 寧波大學
復試學姐微信
復試學姐微信
關于《寧波大學復試考研》我們搜集了部分寧波大學復試考研真題和復試資源,免費贈送;并提供有償?shù)膶幉ù髮W復試考研初試/復試/調劑輔導(收費合理,內部資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領資源或了解研究生輔導的,請加網(wǎng)頁上的學姐微信。寧波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來自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及歷年考研分數(shù)線數(shù)據(jù)的匯總(學校網(wǎng)站一般不穩(wěn)定,或存留的分數(shù)線年限較少)。以下即是寧波大學歷年考研分數(shù)線,希望對寧波大學復試考研報考有用。
添加寧波大學去年調劑上岸微信號>>
查寧波大學往年復試/錄取分數(shù)線>>
免費領取寧波大學復試真題.PDF>>
領取寧波大學復試流程和面試內容>>
添加微信查詢:寧波大學往年招收調劑的專業(yè)>>
添加微信查詢:寧波大學各專業(yè)往年調劑錄取分數(shù)線>>
添加微信查詢:寧波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寧波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根據(jù)《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的有關文件精神,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堅決維護復試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原則。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確保招生質量,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精心開展咨詢指導,準確解讀政策內容,暢通考生聯(lián)系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解疑釋惑。
二、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和領導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審定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組織組、技術組、保障組、監(jiān)督檢查組、宣傳組、巡查組等六個工作組,分別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圖書館與信息中心、計劃財務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保衛(wèi)處、后勤管理處、梅山校區(qū)管理委員會、紀檢監(jiān)察室、宣傳部等主要負責人分工負責相關工作。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組建學院遠程復試技術保障組、復試小組、思想政治面試小組和督查小組,全面開展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和廉政建設等工作,同時對各小組進行相應業(yè)務指導、培訓、監(jiān)督和考核。
三、復試
(一) 復試基本原則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基本原則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工作業(yè)績以及相關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上線人數(shù)不足的專業(yè)除外),各專業(yè)根據(jù)自身的特點確定復試比例。
4.同一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標準和分數(shù)線。
5.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應分批復試,分開排序。
(二)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與學校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確保誠信復試。若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或違反遠程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招生學院對考生復試資格及報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1.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專業(yè)均采用網(wǎng)絡遠程復試。
2.復試要求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專業(yè)知識(含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原則上采用面試的形式。面試主要包括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專業(yè)與綜合面試以及思想政治面試等,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chuàng)新意識;專業(yè)學位考生應側重對其專業(yè)知識應用水平、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心理測試和上機考試。
3.通過對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的審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4.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不少于5分鐘。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需單獨計分。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復試時間應適當延長。
6.如果同一專業(yè)復試人數(shù)較多,可采取平行分組復試,分組名單隨機確定。
7.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復試各項成績評定、計算應根據(jù)學校統(tǒng)一劃定的標準執(zhí)行(具體見附件)。
8.復試實行全程錄像、錄音。
9.復試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不統(tǒng)一組織復試體檢,所有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報名點所在地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原件寄往招生學院。
四、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受到??继幜P,在處罰結束后繼續(xù)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院決定是否予以錄取并報學校批準。
(四)學院思想政治面試小組成員通過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五、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第一志愿錄取人數(shù)少于招生計劃數(shù)的專業(yè)應接收調劑生。
2.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須同時達到或超過我校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shù)線;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和調劑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時,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方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10. 非全日制專業(yè)僅招收定向就業(yè)考生。
(二)調劑工作要求
1.學院應根據(jù)“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中的各學科(專業(yè))調劑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調劑工作。
2.學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內開放缺額信息時,須按招生章程和學院相關規(guī)定,將相關專業(yè)的調劑要求填入系統(tǒng),提前公布開放、關閉調劑系統(tǒng)時間。
3.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一到,學院若仍未有明確受理意見的,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繼續(xù)開展調劑工作的學院,要確保至少每36小時更新一次相關調劑信息。
5.學院必須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遴選、接收調劑考生。
6.根據(jù)當年招生計劃數(shù)及一志愿上線情況,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擬定調劑生名單。調劑名單一旦公布,不可隨意更改、撤銷。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由學校統(tǒng)籌,根據(jù)該計劃的學校分數(shù)線,確定各專業(yè)調劑復試名單。學院若有調劑考生生源需及時與研究生院確認該計劃的缺額情況,沒有缺額的專業(yè)不予調劑。
六、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公平競爭、科學選拔原則;堅持德智體等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堅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堅持以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計分后的綜合成績作為入學考核標準的原則。
2.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
3.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工作具體要求
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據(jù)專業(yè)錄取條件和考生志愿,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出現(xiàn)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成績和復試成績均相同時,則按學院復試錄取辦法中規(guī)定的方式排名錄取。
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1.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考核、體檢中若出現(xiàn)其中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若出現(xiàn)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報考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入學報到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在校進行全脫產學習,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3.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和上報。
4.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學學習。
5.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七、信息公開公示
1.公布招生計劃。復試正式啟動前,各學院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布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一經公布,不得隨意修改,嚴格執(zhí)行計劃。
2.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在復試前各學院須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布經研究生院審核后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3.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各學院要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4.公示復試結果。各學院須公布各專業(yè)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等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該進行說明。
5.公開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 個工作日。
6.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學院要在本學院網(wǎng)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學院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對考生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7.學院對其他按規(guī)定應予以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公開。
八、咨詢及申訴電話
咨詢電話:0574-87609165
申訴電話:0574-87600226
申訴郵箱:yanzhao@nbu.edu.cn
通迅地址: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
郵編:315211
九、未盡事宜和要求,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zhí)行。
附件: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shù)標準
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shù)標準(除外國語學院)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shù)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3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yè)面試 | 100 | 0.2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 100 | 0.1 | |
4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5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2. 初試滿分為500各專業(yè)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初試滿分為300各專業(yè)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0.7 +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2位。
外語學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shù)標準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shù)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yè)面試 | 100 | 0.25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 100 | 0.05 | |
4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5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2位。
外語學院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shù)標準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shù)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yè)面試 | 100 | 0.3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4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2位。
寧波大學海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一志愿)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于近期啟動,現(xiàn)將相關安排通知如下,請參加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提前做好準備。一、復試方式和時間安排(復試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校)
復試方式為線下現(xiàn)場復試。
1、復試報到時間:2024年4月1日下午13點-15點
地點:寧波大學本部階四教室(4號教學樓)
2、復試筆試時間:2024年4月1日下午18點-20點
地點:寧波大學本部階一教室(1號教學樓)
3、復試面試時間:2024年4月2日
地點:寧波大學梅山校區(qū)海運學院
特別注意:復試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校。4月2日上午7點15分,所有復試考生在寧波大學本部(北大門升旗點)統(tǒng)一坐班車前往梅山校區(qū)海運學院參加復試面試。晚上20點15分,統(tǒng)一坐班車返回寧大本部。
二、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需準備以下材料,提交至招生學院進行資格審查。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2.初試準考證。
3.《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4.《資格審查單》(附件2)。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應屆生由考生就讀學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門蓋章,社會考生由工作單位蓋章,畢業(yè)后暫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戶口所在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蓋章。
6.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須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審核蓋章)。
7.有論文發(fā)表或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提交相關的清單和佐證材料。
8.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設計。
9.體檢表原件(附件4,僅限擬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須在復試成績公示后一周內將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的體檢報告原件(須有體檢結論)提交至招生學院。
(二)應屆畢業(yè)考生
1.由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并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待入學時交驗。
2.《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來源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專升本應屆生,復試時還需提供專升本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檔案章或單位章)以及高校教務部門發(fā)放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4.擬提前畢業(yè)的應屆本科考生,還須持現(xiàn)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培養(yǎng)方案和所獲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24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yè)證書”字樣。
5.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wǎng)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三)往屆生(含同等學力考生)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若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來源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申請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rz/)。獲國(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yè)日期為2022年9月1日前的高職高??忌?,還需提供所報考專業(yè)6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原件(需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四)其他情況所需材料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備注:1、提交紙質稿: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明材料、《思想政治考核表》(蓋紅章)原件、《誠信復試承諾書》(簽字)原件、資格審查單(簽字)原件、成績單原件、學生證復印件(完整,針對應屆生)、海運學院保證書(簽字)原件(附件6)等。以上材料請在4月1日下午報到時交給學院。
2、考生將復試筆試科目名稱務必在3月29日前發(fā)至寧大海運研招郵箱:hyxyyzb@nbu.edu.cn。郵件格式為: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yè)代碼、復試專業(yè)名稱、復試筆試科目名稱、聯(lián)系電話。
三、注意事項
1.規(guī)范復試。熟知并按照《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附件5)及招生學院相關要求參加復試,在復試過程中嚴格遵守復試紀律。
2.誠信復試。認真閱讀并熟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寧波大學和招生學院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若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考生不符合復試資格或違反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4.謹防詐騙。我校研究生復試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請大家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
1.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2.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
3.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檢表
5.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
6. 海運學院保證書
7.寧大校園空間布局示意圖(本部、西區(qū)、北區(qū))
8.寧波大學梅山校區(qū)地圖
寧波大學海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一志愿)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于近期啟動,現(xiàn)將相關安排通知如下,請參加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提前做好準備。一、復試方式和時間安排(復試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校)
復試方式為線下現(xiàn)場復試。
1、復試報到時間:2024年4月1日下午13點-15點
地點:寧波大學本部階四教室(4號教學樓)
2、復試筆試時間:2024年4月1日下午18點-20點
地點:寧波大學本部階一教室(1號教學樓)
3、復試面試時間:2024年4月2日
地點:寧波大學梅山校區(qū)海運學院
特別注意:復試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校。4月2日上午7點15分,所有復試考生在寧波大學本部(北大門升旗點)統(tǒng)一坐班車前往梅山校區(qū)海運學院參加復試面試。晚上20點15分,統(tǒng)一坐班車返回寧大本部。
二、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需準備以下材料,提交至招生學院進行資格審查。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2.初試準考證。
3.《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4.《資格審查單》(附件2)。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應屆生由考生就讀學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門蓋章,社會考生由工作單位蓋章,畢業(yè)后暫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戶口所在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蓋章。
6.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須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審核蓋章)。
7.有論文發(fā)表或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提交相關的清單和佐證材料。
8.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設計。
9.體檢表原件(附件4,僅限擬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須在復試成績公示后一周內將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的體檢報告原件(須有體檢結論)提交至招生學院。
(二)應屆畢業(yè)考生
1.由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并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待入學時交驗。
2.《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來源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專升本應屆生,復試時還需提供專升本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檔案章或單位章)以及高校教務部門發(fā)放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4.擬提前畢業(yè)的應屆本科考生,還須持現(xiàn)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培養(yǎng)方案和所獲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24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yè)證書”字樣。
5.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wǎng)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三)往屆生(含同等學力考生)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若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來源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申請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rz/)。獲國(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yè)日期為2022年9月1日前的高職高專考生,還需提供所報考專業(yè)6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原件(需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四)其他情況所需材料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備注:1、提交紙質稿: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明材料、《思想政治考核表》(蓋紅章)原件、《誠信復試承諾書》(簽字)原件、資格審查單(簽字)原件、成績單原件、學生證復印件(完整,針對應屆生)、海運學院保證書(簽字)原件(附件6)等。以上材料請在4月1日下午報到時交給學院。
2、考生將復試筆試科目名稱務必在3月29日前發(fā)至寧大海運研招郵箱:hyxyyzb@nbu.edu.cn。郵件格式為: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yè)代碼、復試專業(yè)名稱、復試筆試科目名稱、聯(lián)系電話。
三、注意事項
1.規(guī)范復試。熟知并按照《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附件5)及招生學院相關要求參加復試,在復試過程中嚴格遵守復試紀律。
2.誠信復試。認真閱讀并熟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寧波大學和招生學院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若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考生不符合復試資格或違反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4.謹防詐騙。我校研究生復試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請大家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
1.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2.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
3.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檢表
5.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
6. 海運學院保證書
7.寧大校園空間布局示意圖(本部、西區(qū)、北區(qū))
8.寧波大學梅山校區(qū)地圖
寧波大學教師教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
請參加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仔細閱讀《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9410.htm),提前做好準備。復試前,考生需準備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交學院進行資格審查,上交材料需按以下要求在右上角編碼后排序,并使用長尾夾固定(請勿使用訂書釘)。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一、所有考生提供
1.《資格審查單》 (文件編號1-1)
2.《誠信復試承諾書》 (文件編號1-2)
3. 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文件編號1-3,審原件交復印件)
4. 初試準考證 (文件編號1-4,交復印件)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文件編號1-5)
6. 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須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審核蓋章) (文件編號1-6)
二、應、往屆生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1. 應屆生提供:
(1)《學生證》(姓名頁及注冊頁)(文件編號2-1,審原件交復印件)
(2)《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文件編號2-2)
2. 往屆生提供:
(1)本科畢業(yè)證(文件編號2-1,審原件交復印件)
(2)學士學位證書(若有,文件編號2-2,審原件交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文件編號2-3)
3. 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考生提供:
(1)學歷證書(文件編號2-1,審原件交復印件)
(2)學位證書(文件編號2-2,審原件交復印件)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文件編號2-3)
三、其他材料
1.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提供定向就業(yè)單位出具的意向書。(加蓋公章,文件編號3-1)
2.有論文發(fā)表或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提交相關的清單和佐證材料。(合并一份,編號3-2)
3.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設計。(文件編號3-3)
4.專升本應屆生復試時需提供專升本錄取名冊。(加蓋檔案章或單位章,文件編號3-4)
5. 擬提前畢業(yè)的應屆本科考生須持現(xiàn)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培養(yǎng)方案和所獲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24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yè)證書”字樣。(文件編號3-5)
6. 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wǎng)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文件編號3-6)
7. 畢業(yè)日期為2022年9月1日前的高職高??忌€需提供所報考專業(yè)6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原件(需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文件編號3-7)
8.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提供《入伍批準書》和服役部隊簽發(fā)的《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文件編號3-8,審原件交復印件)
9.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文件編號3-9)
四、擬錄取前需提交材料
1. 體檢表原件(僅限擬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須在復試成績公示后一周內將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原件(須有體檢結論)寄送至我院研究生辦。郵寄請使用EMS。
地址:寧波大學西校區(qū)教育樓414解老師處,聯(lián)系電話0574-87609279。
寧波大學教師教育學院
2024年3月26日
寧波大學音樂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各專業(yè)復試要求
1.復試科目及方向:民族音樂學(藝術學——民族音樂學方向) |
一、考試內容 本科目結合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實例,考查考生對民族音樂學學科的定義、歷史及研究方法等基本學科知識的掌握情況。具體考試內容如下: 1.民族音樂學的定義、研究對象與范圍; 2.民族音樂學發(fā)展的趨勢; 3.實地考察在民族音樂學中的重要意義; 二、參考書目 1.杜亞雄著.民族音樂學概論[M],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11年 2.江明惇著.中國民族音樂[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 三、題型分值 1.名詞解釋、簡答題、論述題; 2.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四、專業(yè)面試 1.專業(yè)問題回答; 2.可有才藝展示(形式不限)。 |
2.復試科目及方向:中國音樂史(藝術學——中國音樂史方向) |
一、考試內容 本科目是指從遠古時期至新中國建立時期的音樂發(fā)展歷史,在國內各大音樂院校、藝術院校及高師音樂院系本科課程設置中均以遠古時期至新中國建立發(fā)展歷程中的音樂事項為教學任務。因而,研究生入學考試大綱也將以此為據(jù)。考試內容主要是該學科的基本常識和一般史論問題,在考查學生基礎知識是否扎實的前提下,要求考生具備獨立思考和良好的歷史分析與評價能力。 (一)中國古代音樂史 1.隋唐五代時期(宮廷音樂、音樂機構、中外音樂交流); 2.宋元時期(市民音樂、說唱音樂、戲曲藝術); 3.明清時期(民歌、說唱音樂、戲曲藝術、樂律理論)。 (二)中國近現(xiàn)代音樂 1.清末民初時期(學堂樂歌) 2.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專業(yè)音樂教育、工農革命歌曲) 3.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抗日救亡歌詠運動) 4.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國統(tǒng)區(qū)和解放區(qū)音樂) 二、參考書目 1.劉再生.中國音樂史簡明教程(上、下)[M],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06年 2.汪毓和.中國近現(xiàn)代音樂史[M],人民音樂出版社,2011年 三、題型分值: 1.名詞解釋、論述題; 2.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四、專業(yè)面試 1.現(xiàn)場專業(yè)問題回答; 2.可有才藝展示(形式不限)。 |
3.復試科目及方向:作曲理論(藝術學——作曲技術理論與教學方向) |
一、考試內容 本科目集中考查考生的傳統(tǒng)和聲學的寫作能力以及對音樂作品中和聲手法、風格、特點等方面進行分析歸納的能力。要求考生掌握大小調體系功能化和聲的全部內容,合理運用和聲變奏、離調、轉調等傳統(tǒng)和聲技術。考試形式為和聲寫作與分析,具體要求如下: 1.為給出的高音題或低音題寫作四部和聲; 2.對音樂作品中的指定位置,用規(guī)范的和聲標記方法進行調式調性與和弦標記,還可用簡潔的文字加以補充說明。 二、參考書目 1.(蘇)伊·斯波索賓等合著.和聲學教程(上下冊)[M],人民音樂出版社,2008年 三、題型分值 1.四部和聲寫作、和聲分析; 2.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四、專業(yè)面試 1.現(xiàn)場專業(yè)問題回答。 2、需演奏鋼琴練習曲(相當于車爾尼練習曲299 或以上難度)和樂曲(奏鳴曲快板樂章)。 |
7、復試科目及方向:音樂表演(音樂--音樂表演方向) |
一、考試內容 本科目的考試旨在考察考生聲樂演唱、器樂演奏的水平,以便考生入學后系統(tǒng)的接受音樂表演方向演唱或演奏實踐的培養(yǎng)。要求考生演唱或演奏一定數(shù)量、程度的藝術作品和近年來新創(chuàng)作的作品,以此來較全面地考查考生對演唱或演奏技能的掌握,對不同風格的藝術作品所具有的駕馭能力。 二、具體要求 (1)音樂表演——聲樂方向 1.自選中外聲樂作品4首,應包括藝術歌曲、歌劇詠嘆調、民歌(或改編民歌)和近年新創(chuàng)作的歌曲,全部背譜演唱,伴奏自行解決; 2.美聲演唱者至少演唱包括中文在內的兩種以上語言的聲樂作品; 3.民族演唱者須演唱地方特色戲曲或戲曲改編作品一首。 4.考生全程不能看譜。 (2)音樂表演--鋼琴方向 1.技術性練習曲一首 (740及以上難度的快速練習曲); 2.復調一首 (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及以上難度的復調作品); 3.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莫扎特、貝多芬、海頓、舒伯特內任選); 4.現(xiàn)場視奏。 4.考生全程不能看譜。 注:所有樂曲應為獨奏作品,背譜演奏(現(xiàn)場視奏除外),考試時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3)音樂表演---小提琴方向 1.小提琴隨想曲或者練習曲一首,(程度在不低于羅德練習曲); 2.小提琴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小提琴炫技性樂曲一首; 3.巴赫小提琴無伴奏奏鳴曲和組曲中慢樂章一首。 4.考生全程不能看譜。 三、分值時間 1.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每人30分鐘以內。 注:所有樂曲應為獨奏作品,背譜演奏,考試時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4)音樂表演---合唱指揮方向 1.合唱總譜縮彈(二聲部或四聲部)。 2.自選鋼琴演奏(二、三部創(chuàng)意曲,奏鳴曲,練習曲)。 3.自選歌曲演唱(美聲或民族唱法)。 4.指揮 1)、指揮雙鋼琴指定作品 冼星海《黃河大合唱》(黃水謠)。 2)、指揮雙鋼琴自選作品。 三、分值時間 1.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每人30分鐘以內。 |
8、復試科目及方向:作曲(音樂——音樂創(chuàng)作方向) |
一、考試內容 “作曲”科目是為招收音樂創(chuàng)作方向碩士研究生而設置的具有選拔功能和水平的考試科目,要求考生較系統(tǒng)地了解和掌握專業(yè)性音樂創(chuàng)作所必需的技術環(huán)節(jié),具有良好的技術掌控能力和熟練運用多種技術手段完成諸如室內樂、弦樂隊和管弦樂隊等各類體裁、形式的寫作能力。 二、具體要求 要求考生用弦樂隊的編制和所給主題寫作一首單三部曲式的音樂作品。 (一)具體要求 1.樂隊編制包括小提琴I、II、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等樂器; 2.可運用單一主題展開性或對比主題等寫作手法; 3.較熟練地運用大小調功能和聲、調式和聲及復調對位等技術手法。 三、參考書目 1.(蘇)伊·斯波索賓等合著.和聲學教程(上下冊)[M],人民音樂出版社,2008年 2.吳祖強編著.曲式與作品分析[M],人民音樂出版社,2010年 3.陳銘志著.復調音樂寫作基礎教程(修訂版)[M],人民音樂出版社,2011年 4.(俄)里姆斯基-科薩科夫著.管弦樂法原理[M],人民音樂出版社,1983年 四、題型分值 1.作曲; 2.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五、專業(yè)面試: 1.現(xiàn)場專業(yè)問題回答; 2、需演奏鋼琴練習曲(相當于車爾尼練習曲299 或以上難度)和樂曲(奏鳴曲快板樂章)。 |
9、復試科目及方向:音樂教育(音樂——音樂教育方向) |
一、科目簡介 “音樂教育”旨在考察考生對音樂學科課程論與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研究方法等基本學科知識的掌握情況,重點考察學生對世界三大音樂教育體系(奧爾夫、柯達伊、達爾克羅茲)與現(xiàn)代音樂教育技術的理解與掌握情況,同時考察學生的音樂教育實踐能力。 二、考試內容 (一)音樂教育的基礎知識 1.音樂教育的學科發(fā)展情況 2.音樂教育的研究方法 (二)世界三大音樂教育體系 1.世界三大音樂教育體系簡介 2.國外音樂教育體系和音樂課程評介 (三)音樂課程論 1.音樂教育的基本原則 2.音樂教學大綱和音樂教材 3.課堂音樂教學 4.課外音樂活動 (四)音樂教學法 1.音樂教學方法概述 2.律動教學 3.欣賞教學 4.現(xiàn)代音樂教育技術 (五)音樂教案的分析與撰寫 (六)音樂教學實踐 三、參考書目 1.曹理主編.普通學校音樂教育學[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 2.謝嘉幸、郁文武編著.音樂教育與教學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四、題型分值 1.名詞解釋、簡答題、教案寫作與分析; 2.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五、專業(yè)面試: 1.現(xiàn)場專業(yè)問題回答; 2.音樂教學案例說課,需包含自彈自唱,時間8分鐘,題目自選,可準備PPT; 3.才藝展示(形式不限)。 |
10. 同等學力及跨專業(yè)加試科目 |
加試科目:音樂基礎理論 一、考試內容 本科目是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本科專業(yè)的一門必修課程,具有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相結合的學科特點。該課程傳授有關音樂基本理論,為進一步學習音樂打下堅實的基礎,對全面提高學生的音樂素質與理論修養(yǎng)具有重要作用。研究生入學考試大綱也將以此為據(jù),考查樂理的技術化應用知識以及將音樂基礎知識與音樂實踐相結合的能力。 具體考試內容如下: 1. 音、音高與十二律; 2. 音符及其時值的劃分 ; 3.譜號; 4.節(jié)奏節(jié)拍; 5.音程、和弦; 6.大小調、中國民族調式、調的關系、調式變音及調的交替與轉換 7.裝飾音、演奏法記號及音樂術語 二、參考書目 童忠良著.基本樂理教程[M],上海音樂出版社,2001年; 三、題型分值 1.名詞解釋、填空、簡答題、論述題; 2.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加試科目:視唱練耳 一、考試內容 本學科是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本科專業(yè)的一門必修課程,具有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相結合的學科特點。涵蓋有關音樂基本理論和識譜、聽音等基礎技能,發(fā)展音樂認知、表現(xiàn)和音樂審美能力,對全面提高學生的音樂素質與理論修養(yǎng)起到重要的作用。研究生入學考試大綱也將以此為據(jù),通過視唱面試考查考生準確理解和表達各類音樂術語、表情記號、樂句、分句、音準、節(jié)奏及速度等識譜能力;通過聽力筆試考查考生聽覺判斷、記憶、分析、聽寫歌曲及器樂曲片斷中基本音樂要素(如音值、音強、音高、音色、調式、調性、和聲、織體等)的能力。 考試分為面試與筆試。 面試內容: 1. 模唱:單音、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四種三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2. 即興視唱:簡譜或五線譜記譜;1條8小節(jié)旋律;調號為二升二降;提供標準音a1參照。 聽力筆試內容: 1. 單音 2. 旋律音組:三音組、五音組 3. 音程:旋律、和聲音程(八度內含八度) 4. 和弦:四種三和弦原位及其轉位,屬七和弦的原位及其轉位 5. 節(jié)奏:8小節(jié)單聲部(2/4、4/4、3/4、3/8、6/8) 6. 旋律:高音譜表;單旋律8小節(jié);調號為二升二降; 采取筆方式,使用五線譜記譜,提供標準音a1 參照。 二、參考書目 許敬行 孫虹編著,視唱練耳[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三、題型分值 滿分:100分,面試占50 分,聽力占50分 考試時間:60分鐘,答題方式:面試、筆試。 |
2024年3月21日
寧波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為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現(xiàn)根據(jù)《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2〕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要求,并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新形勢新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保障安全、公平公正”原則。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涉考內容的保密安全;堅決維護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保障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原則。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確保招生質量,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嚴格規(guī)范、精心服務”原則。嚴格按國家和學校規(guī)范要求開展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工作標準,優(yōu)化工作流程。增強服務意識,面向考生精心開展咨詢指導,準確解讀政策內容,暢通考生聯(lián)系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解疑釋惑。
二、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校領導小組)統(tǒng)籌和領導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審定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各招生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復試錄取工作的主體,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院領導小組)統(tǒng)籌領導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復試
(一) 復試基本原則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著重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選拔錄取碩士研究生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對于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驹瓌t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工作業(yè)績以及相關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上線人數(shù)不足的專業(yè)除外),各專業(yè)根據(jù)自身的特點確定復試比例。
4.同一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標準和分數(shù)線。
5.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應分批復試,分開排序。
(二)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在復試前須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履行誠信復試承諾。若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考生不符合復試資格或違反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復試相關要求
1.所有專業(yè)均采用線下現(xiàn)場復試。
2.復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為專業(yè)知識測試(含同等學力加試)。面試主要包括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專業(yè)與綜合面試以及思想政治面試等,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chuàng)新意識。專業(yè)學位考生應側重對其專業(yè)知識應用水平、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心理測試和上機考試。
3.通過對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的審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4.每個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不少于5分鐘。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需單獨計分。
6.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7.如果同一專業(yè)復試考生人數(shù)較多,可采取平行分組復試,考生和復試工作人員分組名單均應隨機確定。
8.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復試各項成績與綜合成績的評定、計算應根據(jù)學校統(tǒng)一劃定的標準執(zhí)行(詳見附件)。
9.復試實行全程錄像、錄音。
10.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學校復試分數(shù)線公布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相關學院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1.擬錄取考生的復試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體檢報告原件提交招生學院。
四、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針對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受到??继幜P,在處罰結束后繼續(xù)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院決定是否予以錄取并報學校批準。
(四)學院思想政治面試小組成員通過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經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五、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第一志愿錄取人數(shù)少于招生計劃數(shù)的專業(yè)應接收調劑生。
2.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和調劑要求。
3.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達到或超過我校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shù)線。
4.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5.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的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8.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時,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10.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11.非全日制專業(yè)僅招收定向就業(yè)考生。
(二)調劑工作要求
1.學院應根據(jù)“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中的各學科(專業(yè))調劑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調劑工作。
2.學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內開放缺額信息時,須按招生章程和學院相關規(guī)定,將相關專業(yè)的調劑要求填入系統(tǒng),提前公布開放、關閉調劑系統(tǒng)時間。
3.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少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一到,學院若仍未有明確受理意見的,應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5.學院必須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遴選、接收調劑考生。
6.學院根據(jù)當年招生計劃數(shù)及第一志愿錄取情況,按照相關規(guī)定擬定調劑生名單。調劑名單一旦公布,不可隨意更改、撤銷。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由學校統(tǒng)籌,根據(jù)該計劃的學校復試分數(shù)線,確定各專業(yè)調劑復試名單;學院若有調劑考生生源,需及時與研究生院確認該計劃的缺額情況,沒有缺額的不予調劑。
六、錄取工作
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據(jù)專業(yè)錄取條件和考生志愿,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成績和復試成績均相同時,則按學院復試錄取辦法中規(guī)定的方式排名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1.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面試、體檢中若出現(xiàn)其中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若出現(xiàn)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的考生,不予錄取。
3.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報考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入學報到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在校進行全脫產學習,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得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和上報。
5.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6.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七、信息公開公示
1.公布招生計劃。復試正式啟動前,各學院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布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一經公布,不得隨意修改,嚴格執(zhí)行計劃。
2.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在開展復試前,各學院須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布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的“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3.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各學院要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4.公布復試結果。各學院須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布各專業(yè)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等信息。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等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該進行說明。
5.公示擬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6.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各學院要在學院網(wǎng)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學院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對考生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7.學院對其他按規(guī)定應予以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公開。
八、咨詢及申訴電話
咨詢熱線:0574-87609165
申訴電話:0574-87600226
申訴郵箱:yanzhao@nbu.edu.cn
通迅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
郵編:315211
寧波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初復試分數(shù)計算方法
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shù)標準(除外國語學院)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shù)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3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yè)面試 | 100 | 0.2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 100 | 0.1 | |
4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5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2.初試滿分為500各專業(yè)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初試滿分為300各專業(yè)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0.7 +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2位。
外語學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shù)標準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shù)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yè)面試 | 100 | 0.25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 100 | 0.05 | |
4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5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2位。
外語學院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shù)標準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shù)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yè)面試 | 100 | 0.3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4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2位。
寧波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內容和要求
復試內容與形式1.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專業(yè)均采用網(wǎng)絡遠程復試。
2.復試要求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專業(yè)知識(含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原則上采用面試的形式。面試主要包括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專業(yè)與綜合面試以及思想政治面試等,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chuàng)新意識;專業(yè)學位考生應側重對其專業(yè)知識應用水平、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心理測試和上機考試。
3.通過對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的審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4.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不少于5分鐘。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 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需單獨計分。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復試時間應適當延長。
6.如果同一專業(yè)復試人數(shù)較多,可采取平行分組復試,分組名單隨機確定。
7.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復試各項成績評定、計算應根據(jù)學校統(tǒng)一劃定的標準執(zhí)行(具體見附件)。
8.復試實行全程錄像、錄音。
9.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學校分數(shù)線公布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相關學院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0.復試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不統(tǒng)一組織復試體檢,所有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報名點所在地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原件寄往招生學院。
添加寧波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之家”,關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之家微信號輸入【寧波大學考研成績查詢、寧波大學考研分數(shù)線、寧波大學報錄比、寧波大學考研群、寧波大學學姐微信、寧波大學考研真題、寧波大學專業(yè)目錄、寧波大學排名、寧波大學保研、寧波大學公眾號、寧波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寧波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