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招生是一個不錯的學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會有數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額,研究生報考錄取比在3:1左右,難度中等,部分熱門的研究生專業(yè)研究生報考錄取比會更高一點,
資源環(huán)境學院是學校里比較好的一個院系,請各位準備報考河南理工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注意,該院系有以上多個專業(yè)在招生研究生,歡迎各位同學報考河南理工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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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碩士研究生聯(lián)系方式
校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紀大道2001號
郵編:454000
河南理工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創(chuàng)始于1909年的采礦冶金門,1961年成立地質系,1995年更名為資源與環(huán)境工程系,2005年更名為資源環(huán)境學院。學院現(xiàn)有教職工123人,其中教授23人,副高職稱51人;博士生導師19人、碩士生導師100人;具有博士學位者93人,擁有國家教學名師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2人。學院現(xiàn)有在校本科生2148人、碩士生249人(含留學生1人)、博士生30人(含留學生1人)、博士后22人。學院下設資源勘查工程系、地質工程系、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系、水文與水資源工程系、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系、生物技術系、中心實驗室和黨政辦公室、教學與科研辦公室、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院團委。
學院設有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以及6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地質學、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7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及地質工程和環(huán)境工程2個領域工程碩士授予權;具有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工程、環(huán)境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生物技術6個本科專業(yè)和地質工程第二學士專業(yè)。
學院現(xiàn)有“煤田地質與瓦斯地質”國家級教學團隊、“地質工程”國家級特色專業(yè)、“云臺山國家級野外教學實踐基地”、“煤田地質與勘探”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瓦斯地質學》國家級精品課程和國家級視頻公開課和《地球科學》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等7個國家級教學平臺,1個全國科普教育基地——地球科學館。學院現(xiàn)有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2個河南省重點學科和“遺跡化石與地球生物學”等4個河南省(高校)科研創(chuàng)新團隊,為河南省古生物學會掛靠單位。
學院現(xiàn)有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2個河南省重點學科和“遺跡化石與地球生物學”等4個河南省(高校)科研創(chuàng)新團隊,為河南省古生物學會掛靠單位。學院現(xiàn)有中原經濟區(qū)煤層(頁巖)氣河南省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河南省生物遺跡與成礦過程重點實驗室(國際聯(lián)合實驗室)、河南省非常規(guī)能源與工程國際聯(lián)合實驗室和“礦山環(huán)境保護與生態(tài)修復”河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河南理工大學非常規(guī)天然氣研究院、煤層氣(瓦斯)地質工程研究中心、生態(tài)研究中心和水科學研究所等8個科研平臺。
學院先后承擔了國際合作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等國家級項目60多項、省部級項目80多項,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37項,年科研總經費達2500萬元。發(fā)表SCI、EI檢索論文263篇,授權專利63項。
科學研究領域:煤與煤層(頁巖)氣地質與勘探開發(fā)、遺跡學與地球生物學、煤炭微生物成氣、地下水資源綜合開發(fā)利用、礦山環(huán)境保護與生態(tài)修復、定量儲層地質學、環(huán)境地球化學、生化與分子生物學。
根據河南理工大學《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則
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實行差額復試,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我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成立以書記為組長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督導小組,對我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督導和巡視;成立學院古生物學與地層學學科碩士復試小組、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含地質工程)學科碩士復試小組、水文學與水資源學科碩士復試小組和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含環(huán)境工程)學科碩士復試小組,由本專業(yè)的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辦事公正、無親屬報考本專業(yè)研究生的教師組成,并安排專人現(xiàn)場記錄。
三、復試資格
1.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基本要求(復試分數線)。
2.實行差額復試,上線考生人數達到招生指標(不含推免生,下同)1.2倍的專業(yè),按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名次在招生指標1.2倍數額以內的上線考生方可參加復試;上線考生人數不足招生指標1.2倍的專業(yè),上線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四、復試工作的基本程序
1.學院根據《復試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依據《資源環(huán)境學院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交研究生處審查備案,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2.學院教科辦通知考生參加復試并查看《復試辦法》和《資源環(huán)境學院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
3.復試報到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4.學院應根據“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實行差額復試,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下,嚴格按照《復試辦法》和實施細則組織復試。
5.復試結果由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學院蓋章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學校對所有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學校的招生政策及《復試辦法》,將學院(研究所)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和綜合成績報主管校領導及校長審定后,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
8.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按有關要求,向教育部上報擬錄取名單。
9.經教育部組織的聯(lián)合檢查組審核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五、復試內容
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yǎng)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
1.英語考試:英語考試采用筆試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小時,滿分為50分。
2.專業(yè)課考試:專業(yè)課考試采用筆試閉卷形式??荚嚂r間2小時,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以招生簡章上事先公布的為準。
3.英語口語測試:英語口語測試滿分為50分,主要對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及外語綜合能力進行測試(英語口語測試安排在面試環(huán)節(jié)中進行)。
4.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是學校自主招生和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按照教育部要求,注重對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傾向、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查,體現(xiàn)個性化和專業(yè)特色。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低于20分鐘。面試全過程錄音。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復試的同時應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己藘热莅忌恼螒B(tài)度、思想表現(xiàn)、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2個等級,不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同等學力加試:對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同等學力加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調劑工作
調劑包括本??忌日{劑、外??忌{劑轉入和本??忌{劑轉出三種情況。所有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當年規(guī)定的調劑基本條件,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進行,否則無效。
1.本??忌日{劑
我校第一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與第一志愿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相同且有生源缺額的專業(yè)。
申請校內調劑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調出招生單位和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報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我院組織進行第二次、第三次復試。
2.外??忌{劑轉入
擬從校外調劑生源的招生單位,可向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研究生處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統(tǒng)一對外發(fā)布調劑信息。研究生處將申請調劑我校的備選考生信息庫轉發(fā)給我院,我院在12小時之內,將選定的調劑考生名單報送研究生處,研究生處向考生發(fā)復試通知。同時,我院通知并組織調劑考生參加第二次、第三次復試。
擬接收的校外調劑考生除符合教育部當年規(guī)定的調劑基本條件外,不能為同等學力考生(??瓶忌⒊扇藨獙帽究瓶忌?、本科結業(yè)考生),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報考985或211學校的考生;
(2)本校應屆考生。
3.本校考生調劑轉出
報考我校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調劑,我院積極協(xié)助未被錄取的考生做好調劑工作。
七、擬錄取工作
考生的綜合成績是擬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專業(yè)計劃招生人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擬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擬錄取。對于第二次、第三次復試,應將參加第二次、第三次復試的考生按綜合成績排序確定擬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0.5*(初試總成績/5)+0.5*[(復試英語筆試成績+復試專業(yè)課成績+復試口語成績+復試面試成績)/3]。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督查制度。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在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和指導下開展本單位研究生復試督查工作。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建立復試工作相關規(guī)章制度,要求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均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3、實行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xiàn)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渠道的暢通。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疑問,應由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答復。
教育部有關部門提醒廣大考生,進入復試的最低分數線是國家為各研究生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各招生單位在不低于此要求基礎上,根據本單位的招生名額和上線生源情況按一定差額比例,確定復試名單。碩士生招生過程是初試和復試兩次篩選,符合最低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不等于進入復試,進入復試也不等于已被錄取。
請各位同學一定要認真對待復試工作,精心準備;同時也一定要提前做好調劑準備,積極聯(lián)系調劑學校。祝同學們復試取得好成績!
學院復試工作投訴電話:0391-3987970、0391-3987998;信箱:zhjkb@h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