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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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一)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及相關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院長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按照《青島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青理工疫控組辦字〔2020〕28號)的工作安排和職責分工,做好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及應對處置工作。
3、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簡稱工作小組)。成員由學院院長、學院總支書記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副書記、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分管學科工作的副院長、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和學科專業(yè)帶頭人等組成。工作小組由院長、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
4、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按照學校要求和復試學科專業(yè)及復試人數,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每個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風過硬的校(院)學術委員會成員、研究生導師、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優(yōu)秀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復試小組成員(參加評分)和2名秘書(不參加評分)組成,其中:1名秘書負責以錄像的形式記錄復試過程,以錄音和錄屏形式記錄復試內容,特別是復試教師所提問題和學生答題內容(以備核查);1名秘書負責設備調試、組織、考生身份比對驗證和現場應急處理等工作。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均按考生復試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二)機構職責
各組織機構認真履行《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組織機構工作職責》。
二、工作要求
(一)堅持立德樹人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遵循“要求不變、標準不降、措施不減”原則,強化復試考核,綜合評價考生考試成績、專業(yè)素養(yǎng)、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一貫學業(yè)表現等,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統(tǒng)籌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加強對復試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確??忌蜕婵既藛T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復試工作制度機制,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調劑、錄取過程規(guī)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政策透明、規(guī)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
(四)針對不同的復試方式、學科類別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五)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設計)、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三、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程序。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差額比例
所有學科專業(yè)應采取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各學院根據相關學科專業(yè)復試調劑錄取實際需要,自主確定每個學科專業(yè)在一志愿復試和調劑不同復試批次采取的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
2、復試成績要求
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學校按照如下原則確定《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通過學校網站統(tǒng)一公布:
(1)在滿足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各學院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和復試差額比例等情況,確定相關學科專業(yè)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2)同一學院同一專業(yè)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要求。
(3)學校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學院制定復試實施細則
1、各學院要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和學校復試錄取方案,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復試錄取實施細則應當明確以下內容:
(1)相關學科專業(yè)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業(yè)務要求。
(2)不同復試批次所采取的復試差額比例。
(3)遠程復試組織管理要求以及具體流程、內容、方式、復試成績使用辦法、錄取排名方式等各環(huán)節(jié)具體規(guī)定,要依據學科專業(yè)特點明確具體復試合格要求條件和不予錄取情況。
(4)落實山東省教育廳2021年“科(產)教融合校所聯培專項”計劃所采取的措施。
(5)“雙機位”遠程復試具體要求和應急處置預案,比如“雙機位”遠程復試網絡出現卡頓、斷網、縮屏等情況處理措施。
(6)復試錄取工作的疫情防控措施。
2、各學院實施細則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要求提前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和學院網站公布并嚴格執(zhí)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一律無效。
(三)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復試前,各學院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學歷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嚴防替考,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一律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審查過程中,各學院必須做到誰審查、誰簽字,責任到人??忌柙谝?guī)定時間內,按照《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詳見附件1)完成相關資料上傳提交,具體要求如下:
(1)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證、初試準考證、成績單外還須提供:①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②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③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身份報考的還須提供《退出現役證》、《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入伍前有關學籍(應屆生)或學歷(往屆生)材料;④新生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成績單等);⑤同等學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2)入學后3個月內,根據教育部和我校當年招生簡章的要求,學校將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后,由復查人和工作小組負責人在復查登記表上共同簽字確認后存檔。
(3)學籍(學歷)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在接到學校通知后,應在五個工作日之內,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4)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
(5)《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思想政治、心理鑒定表》(詳見附件2)。
(6)考生須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上傳應提交的所有材料掃描件(或pdf文檔),并確保清晰、準確無誤。
2、加分及資格審核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4)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符合國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須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同時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對應學院提交加分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學校將不予受理。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各學院獨立對考生身份和加分項目審核,經雙方核對無誤后方可加上對應的分數。
(四)復試方式與內容
學校所有學科專業(yè)全部采取“一平臺”(釘釘平臺)“雙機位”(【主機位】、【輔機位】)的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充分考慮網絡遠程復試的特點和要求,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自主合理設計復試內容,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復試內容應該包含如下幾方面:
1、筆試考試:專業(yè)課、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加試。(每門滿分100分)
(1)筆試考試方式,由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自主選擇網絡遠程單獨組織筆試方式或與面試混合方式進行。
(2)各學科專業(yè)筆試采取的考試方式、相關規(guī)定、考試時間(采取網絡遠程單獨組織筆試方式,筆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小時;采取與面試混合方式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專業(yè)課筆試合格要求,各學院須在復試實施細則中明確并提前公布。
遠程單獨組織筆試,考生按要求下載《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筆試科目答題模板(A4紙張)》(詳見附件3)并打印。
①專業(yè)課筆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類別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yè)基礎課和專業(yè)課,考試科目以各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大綱為準,計入復試成績。
②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工程管理碩士、工業(yè)工程與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負責在復試中組織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復試不合格。
③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以各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④筆試專業(yè)課、思想政治理論和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命題、閱卷工作根據網絡遠程復試實際情況,參照《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方案(修訂)》(青理工研究生〔2019〕7號)執(zhí)行。
⑤采取網絡遠程單獨組織筆試的考生,筆試答卷提交按《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執(zhí)行。
2、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專業(yè)綜合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專業(yè)綜合素質和能力。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決定專業(yè)綜合面試考核內容和專業(yè)綜合面試時間(專業(yè)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一般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根據考生既往學業(yè)和一貫表現考核,一般包含以下幾方面:
①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
②考生參與實習、競賽獲獎、參加學術活動及學術會議情況、參加計算機、外語水平考試等考試的成績證明等。
③個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發(fā)表論文、專利、設計作品、獲獎等其他成果;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需要,自主決定考生專業(yè)素質和能力面試具體考核內容、合格要求等,并在復試實施細則中明確并提前公布。
(2)綜合素質和能力
為充分發(fā)揮復試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查作用,一般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①測試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測試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③考察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④考察考生對所學專業(yè)的認識,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方向和學習計劃。
⑤考察考生在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需要,自主決定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測試方式和內容、合格要求等,并在復試實施細則中明確并提前公布。
(3)面試試題命制等相關工作由各學院負責,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位,所有命題人員均須進行登記備案,并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
(4)在面試過程中如遇到網絡信號不暢、考生連續(xù)回答不上問題等特殊情況,復試小組可視情況掌握考生復試時間。特殊情況處理,學院須在復試實施細則說明并提前公布。
3、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由培養(yǎng)學院負責組織,可以和專業(yè)面試同時進行,也可以由各學院統(tǒng)一組成專門測試小組單獨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試時間原則不少于5分鐘,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要于考前命制若干套試題,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應試題目,并按時更換試題。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由學院黨總支書記負責組織具有長期學生工作經驗的教師和心理咨詢師資格的教師完成: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各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
(2)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心理健康情況等方面。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審查函調的《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思想政治、心理鑒定表》,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受到??继幜P,在處罰結束后繼續(xù)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學校決定不予以錄取。
(4)各學院考核時應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忌枷胝嗡刭|和心理素質考核結果以合格、不合格計。
5、復試具體要求
(1)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贾?,各學院要采取“一平臺”“雙機位”“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作弊”。為確保復試“統(tǒng)一、合理、公正、公平”,避免復試期間問題的隨意性和偶然性,復試各項測試須設立足量的題庫和評分參考,試題難度要適當,同一學科類別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時間、試題難易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保持一致。
(2)堅持“一院一策”原則,全面統(tǒng)籌場地、人員、復試工作量等因素,遵循錯時、錯峰工作的要求,分學院、分時、分批、有序做好具體安排,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具體安排詳見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3)考生外語聽說能力測試,需由本學科專業(yè)的 2 名及以上具備較高的英語聽說能力的教師對考生進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評分,沒條件的學院要聘請專業(yè)的英語教師擔任。
(4)為優(yōu)化生源結構,吸引更多的外省、外校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我校,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要對校外和校內、省外和省內考生一視同仁。
(5)為保證復試成績的公平、公正,按“復試小組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后,取小組其余成員打的成績平均分”方式,計算考生專業(yè)面試成績和與面試混合進行的筆試成績;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計算方式由各學院根據測試評分方式確定。計算后的成績,須由面試小組所有成員簽名確認。
(6)復試試題(包括筆試科目試題和面試中隨機問答試題和抽題問答試題等,下同)及其評分參考等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或本題面試啟用并使用完畢前屬國家機密材料,須應按照教育工作國家機密范圍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嚴防泄題、漏題,以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
(7)各學院需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專人做好試題的命制、系統(tǒng)登錄、交接、保管等工作。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考評教師、工作人員都應簽訂保密協議書,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相關紀律和保密規(guī)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的行為。
(8)要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并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9)各學科專業(yè)復試試卷評閱要嚴格執(zhí)行考生個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題評閱、評卷場所集中封閉管理等要求,確保評卷、統(tǒng)分客觀準確。
(10)各學院強化遠程復試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配齊配足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認真做好相關設備及平臺的測試、調試(如復試使用的筆記本電腦用前需按要求清理及安全檢查);提前組織復試小組和考生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11)要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
①學院負責組織的專業(yè)課筆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同等學力加試考試、專業(yè)綜合面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遠程復試系統(tǒng),按要求組織好。
②各學院組織由相關老師參加的筆試、專業(yè)綜合面試、閱卷、成績登錄統(tǒng)計等工作,均需在標準化考場進行,保證復試全程全覆蓋清晰錄音錄像。
③在復試各環(huán)節(jié),須在復試或閱卷現場(標準化考場)當場完成對考生的各環(huán)節(jié)成績進行匯總和登分。成績匯總和登分時應不少于2人同時在場,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學院各學科專業(yè)考生復試各成績匯總和登分檢查、復核。
④采取網絡遠程單獨組織筆試的學院,需在閱卷當天按要求將考生答卷簽字密封好,報送研究生處統(tǒng)一保存在學校保密室;復試音像材料由復試小組組長、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在第一時間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生處處長、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人員簽字密封后保存于學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動,并妥善保存?zhèn)洳橹寥雽W后半年。
(12)加強政策宣傳解讀
學校和學院提前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發(fā)布學校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采取措施優(yōu)化考生服務:
①各學院須及時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電話記錄。
②學校和學院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咨詢郵箱和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電話等方式,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及時向考生宣傳解讀學校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
③各學院負責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讓考生充分知曉,確??忌鷱驮嚱M織工作順暢有序。
(五)復試具體安排
1、復試流程
按照《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考試指南》和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雙機位”遠程復試流程進行:
第一步:考生按要求在青島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錄入用于注冊【主機位】、【輔機位】釘釘賬號的2個實名手機號。
第二步:復試前技術準備。
(1)考生按照有關要求提早用考生實名手機號注冊認證的【主機位】、【輔機位】釘釘賬號,以及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并做好相關軟件安裝和調試準備。
(2)考生按照《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考試指南》完成相應的操作。
第三步:簽訂《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詳見附件4)、交費及提交面試材料及注冊【主機位】、【輔機位】釘釘賬號用的手機號。
第四步:學院對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不予復試;復試過程中發(fā)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復試。
第五步:遠程筆試或綜合面試前的系統(tǒng)調試。
第六步:遠程筆試和綜合面試。
(1)在規(guī)定時間內,考生按報考學院復試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有關遠程筆試要求,完成應該參加的專業(yè)課、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的考試和信息提交工作。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筆試相關工作,視為自動放棄該門課考試,并按零分處理。
如確因網絡原因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規(guī)定要求未完成考試和信息提交工作,考生可申請一次“再次筆試”,經復試小組組長確認同意,經工作小組研究同意,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方可再次筆試。
(2)遠程面試(專業(yè)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
考生按照《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詳見附件5)和各學院在復試實施細則有關要求進行遠程筆試和綜合面試。如確因網絡原因或復試小組認為考生復試存在問題,經工作小組研究同意,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方可組織考生再次面試。
2、復試時間
各學院復試應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以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為準。
(六)體檢
在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醫(yī)院組織,具體安排詳見入學指南,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或不參加體檢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調劑
調劑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等按《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工作辦法》(詳見附件6)執(zhí)行。
五、錄取
(一)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由復試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成績按權重相加之和: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權重+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專業(yè)綜合面試權重+外語聽說能力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1-筆試權重-專業(yè)綜合面試權重)
其中:
(1)工程管理、工業(yè)工程與管理和會計專業(yè)碩士復試筆試成績由復試期間加試的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成績與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按權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權重及計算辦法由相關學院自定,并在復試實施細則中明確并提前公布。
(2)其他學科專業(yè)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即為復試筆試成績。
(3)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調整專業(yè)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各自的權重,具體以各學院提前向社會公布的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4)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2、錄取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錄取總成績是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
錄取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折合初試成績(滿分100分)×(1-復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權重
其中:
(1)折合初試成績=(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分
(2)復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權重由各學院在30%~50%范圍內自定。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4、各學科專業(yè)錄取總成績、復試成績的計算方式、計算權重,由相關學院自主選取,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提前對社會公布。
5、復試合格但因差額未能錄取的所有調劑考生,如再次申請調劑到我校其他有缺額且筆試科目須相同的相近學科專業(yè),可由考生申請、經擬調劑學院工作小組組長審核同意,無需再次復試,以最近一次復試錄取總成績參加錄取排序。
(二)錄取總成績的排序方式
在規(guī)定的復試差額比例范圍內,學校根據各學科專業(yè)分配名額,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規(guī)則如下:
1、不同學院的不同招生學科專業(yè)分別排序。
2、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y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分別排序。
3、環(huán)境與市政工程學院的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按招生簡章規(guī)定分別排序。
4、參加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yè)同一復試批次的考生,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學校根據各學科專業(yè)分配名額和各學科專業(yè)參加復試考生的錄取總成績排名,按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時,若錄取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我校招生簡章所列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優(yōu)先考慮。
2、學院可以根據各學科專業(yè)考生錄取總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到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排序,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候補數量由各學院自主定),以便在擬錄取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計劃調整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
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請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因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學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ɑ蛉∠浫≠Y格):
1、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不合格。
2、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或未達到學院在復試實施細則公布的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合格要求)。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
4、加試科目有成績不合格。
5、有違背《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行為的、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試舞弊。
6、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
(五)非全日制擬錄取考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向擬錄取學院提交《青島理工大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yè)合同(樣本)》(詳見附件7),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所有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收到待錄取通知后6個小時內回復并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放棄的錄取資格名額,由學校從參加同一批次復試的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順序擬錄取。
(七)各學院應采取措施確保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按時高質量完成。對在學科專業(yè)復試結束后3天內仍沒有完成的招生計劃或在復試過程中因違背原則、徇私舞弊而出現問題的招生名額,由學校收回統(tǒng)管、統(tǒng)籌。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jiān)督檢查
1、落實學校招生主體責任。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的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負責對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履行情況的監(jiān)督。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研考復試工作。
2、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qū)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復試前,招生學院安排專人逐一確認考生是否具備網絡遠程復試條件,對于本學院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信息,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校負責進行技術兜底保障,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3、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禁令,嚴格審查考生復試錄取資格,建立健全過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規(guī)范、監(jiān)督有效的錄取工作機制,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責任追究制度
1、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嚴肅研究生復試招生紀律,規(guī)范工作行為,保證每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并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牢固樹立“有問題沒有發(fā)現是失職,發(fā)現問題沒有客觀匯報是瀆職”的觀念,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同時對相關領導進行問責:
(1)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學校紀委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3)學校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4)學校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5)對挑選調劑復試人選名單和復試錄取過程中不講原則、徇私舞弊的,學校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人和責任學院的責任。學校將縮減責任學院研究生招生名額,取消相關責任人員的研究生導師資格。
(三)巡視督查制度
1、建立健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組織過程、招生計劃變動、調劑政策執(zhí)行、專項招錄、信息公開情況等重要事項的監(jiān)督檢查,對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給予糾正處理、嚴肅追責。
2、在復試過程中,學校派出督查工作組對學院復試組織情況、復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督導檢查,包括考生復試資格審查的督查、復試記錄、錄音、錄像的檢查和深入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隨機走進考場和實驗室、旁聽面試等措施以了解、監(jiān)督復試工作等,對復試面試現場和筆試考場進行全程巡視,加強監(jiān)管。
3、加強對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huán)節(jié)、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jiān)管,采用線下或回看錄像等方式督查復試錄取的全過程,對本學院違反招生規(guī)定的行為必須及時糾正。
4、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和研究生處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和對發(fā)現問題的查處及移交工作。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
舉報受理電話及郵箱:
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電話: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四)信息公開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階段學校研究生處和各學院要提前做好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公開公示:
1、各學院負責提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本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含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各學科專業(yè)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yè)名稱、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各學院擬公布的信息,必須報研究生處(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未經審核通過的不得公布或公示。
2、研究生處負責提前在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辦法、各院系實施細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總成績等信息)和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
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3、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五)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與參加復試考生有直系親屬關系或利益相關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有關的工作;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學校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項保密規(guī)定。
(六)復議制度
實行復議制度??忌J為學院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規(guī)定的,可向學院提出異議或向學校提出申訴或舉報。對投訴和申訴反映的問題,學校和學院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zhí)行存在異議的,學院將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舉報的,檢查組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作出書面答復。
(七)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所需準備的釘釘平臺、“雙機位”設備、考場規(guī)則等相關要求,見附件《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學校將通過研究生處網站提前公布。
七、本方案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青島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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