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發(fā)布時間:2022-04-0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碩士 錄取 招生
中原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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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為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統(tǒng)籌兼顧促進不同類別研究生教育共同發(fā)展,強化監(jiān)督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組織管理
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為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復試錄取工作服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相關工作接受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領導。
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組,對各招生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特別是網絡遠程復試階段)進行巡視檢查。
各招生單位成立以碩士指導教師為主要成員的復試工作組,負責本單位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各招生單位可按學科專業(yè)成立若干復試專家小組,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三、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對象
復試分數(shù)線按照《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的要求執(zhí)行,第一志愿生源數(shù)多于計劃數(shù)的專業(yè)由招生單位提出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報研究生處審核后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各招生單位原則上要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由各招生單位劃定,報研究生處審核后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
所有調劑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接收(包括接收校外調劑考生和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對申請本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單位應根據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復試采用差額形式,各專業(yè)的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并提前公布。
(二)復試時間
復試原則上在4月1日-4月20日期間進行,各專業(yè)具體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單位在其網站公布。
(三)復試方式
2022年復試工作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中進行,各招生單位同時準備備用復試平臺。考生進入面試系統(tǒng)后,禁止截屏、拍照、錄像,嚴禁通過任何方式傳播面試圖像、試題信息等與復試相關的資料,違者按作弊處理。
(四)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yè)能力考查、綜合能力評定三部分,滿分100分。每個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35分鐘,評委老師現(xiàn)場打分并于考后公布。
(1)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力及外語表達能力,獨立進行。
各招生單位安排外語聽力和口語能力較強的教師參加聽說能力測試工作,組成聽說能力測試小組,小組成員不少于3人。
為規(guī)范聽說能力測試,各招生單位應提前做好工作人員選聘、測試流程制定、測試內容準備等工作。
對每名考生單獨進行聽說能力測試,時長6-8分鐘,滿分20分。
(2)專業(yè)能力考查
一是考查專業(yè)課程知識,考生選擇一個復試科目題庫(所選復試科目不能與初試考試科目相同),面試系統(tǒng)隨機給學生發(fā)
送題庫題目,學生解答,滿分40分;二是考查考生對本專業(yè)基礎理論和實踐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應變能力等,以問答形式進行,滿分30分。本部分滿分70分。
(3)綜合能力評定
在復試中考查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社會實踐、科研成果以及工作業(yè)績等,滿分10分。
2、思想政治素質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情況。
3、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滿分100分??荚囃ㄟ^遠程面試系統(tǒng)進行,面試系統(tǒng)隨機向學生發(fā)送題目,學生解答,現(xiàn)場給分,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滿分200分)。
4、對于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還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滿分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各招生單位自主確定是否加試,并在其網站上提前公布。
5、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在遠程視頻監(jiān)控下進行,所需軟件由各招生單位確定后提前告知考生。筆試前一天,各招生單位須對
考生端的音視頻效果進行測試,并檢查考生入鏡畫面是否符合要求。筆試環(huán)節(jié)須全程錄音錄像,考試結束后考生立即拍照上傳答卷。
6、考生的最后綜合成績?yōu)槌踉嚦煽兒蛷驮嚦煽儼礄嘀叵嗉印?/div>
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最后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K+(復試成績/2)×(1-K);其他學科專業(yè):最后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K+復試成績×(1-K)。
初試成績權重K范圍為:50%≤K≤70%,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專業(yè)情況而定,報研究生處審核后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復試成績由各招生單位在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五)復試流程及要求
1、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指定時間上傳相關復試材料掃描件或電子版至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由各招生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
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其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對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保密,本人復試結束后亦不得對外透露傳播。
(1)身份審查
上傳準考證和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各招生單位審查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與本人相貌以及初試準考證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學歷、學籍審查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生證掃描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版(學信網)。
應屆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審查最終給其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招辦出具的《自考成績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屆時畢業(yè)證明》掃描件。
往屆生需提交考生畢業(yè)證、學位證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電子版。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復試時必須提交國家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電子版,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在校生證明電子版??忌晃倚M錄取后,需向招生單位郵寄相關材料紙質版原件及復印件。
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電子版??忌晃倚M錄取后,需向招生單位郵寄相關材料紙質版原件及復印件。
(3)專業(yè)知識結構及水平審查
審查考生本(專)科學習成績單掃描件(應屆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往屆生由人事檔案所在單位提供并加蓋公章)。考生根據各招生單位要求提供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同時審查考生提交的帶有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政審意見的《中原工學院202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掃描件(需加蓋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5)健康狀況審查
擬錄取考生應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檢(主要內容包括: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心電圖、身高、體重、血壓、肝功能),并提交加蓋醫(yī)院公章的體檢報告掃描件(體檢日期應為近一個月內)。按照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文件要求,招生體檢可以不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2、在復試開始前,各招生單位安排專人查驗考生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并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對考生進行“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比對),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同時測試候考區(qū)考生音視頻功能是否正常,并檢查考生入鏡畫面是否符合面試要求(如身位、著裝、光線、環(huán)境等)。
3、復試期間,各招生單位要加強對考生身份審查核驗,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弄虛作假、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應及時上報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4、加強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各招生單位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5、依照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經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認定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6、嚴格執(zhí)行評分標準和網絡遠程復試程序,貫徹“安全、順暢、穩(wěn)定、嚴格、公正、準確”的原則,提高復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調劑工作
嚴格執(zhí)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文件關于調劑工作的相關要求。
接受調劑生參加復試時,各招生單位應結合本專業(yè)實際情況,制定擇優(yōu)確定復試生名單的具體辦法。第一志愿報考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生,在申請調劑到我校同一專業(yè)時,應按初試成績確定復試生名單。
各招生單位應及時統(tǒng)計、報送、發(fā)布調劑計劃的變化情況,精準發(fā)布調劑要求,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及時、準確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我校相關專業(yè)對調劑考生的要求如下: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跨學科大類調劑。
6、未考數(shù)學的考生嚴禁調劑至初試科目設置數(shù)學的專業(yè),未考英語的考生嚴禁調劑至初試科目設置英語的專業(yè)。對調劑考生初試中數(shù)學、英語科目的其他要求詳詢研究生處。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8、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9、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要按照《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相關要求執(zhí)行。
10、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
五、錄取工作
(一)破格復試要求
各招生單位要嚴格把好錄取質量關,原則上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二)招生計劃執(zhí)行要求
1、各招生單位嚴格按照分配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2、師生互選工作從研究生復試錄取時開始進行,各招生單位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促進師生之間的了解。
(三)錄取辦法
1、按照分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根據考生最后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未達到規(guī)定學歷學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3)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yè):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yè)能力考查、綜合能力評定三項成績之和低于60分者;
(4)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yè):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或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yè)能力考查、綜合能力評定三項成績之和低于60分者;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
(6)初試、復試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
(7)體檢不合格者。
六、其他相關工作要求
1、復試過程的監(jiān)督嚴格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文件執(zhí)行。
2、各招生單位應在本單位網站公布本單位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和安排,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復試結束后及時對復試成績進行公示。
3、所有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處網站招生工作欄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tǒng)一公開。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4、各招生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各招生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5、錄取考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聯(lián)系方式、紀檢監(jiān)督電話: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河南鄭州中原中路41號中原工學院研招辦213信箱
郵編:450007
電話:0371-62506093
EMAIL:yjsc@zut.edu.cn
網址:http://yjsc.zut.edu.cn/
2.紀檢監(jiān)督電話:0371-62506905
 
中原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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