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考研考什么

推薦訪問: 刑法學 發(fā)布時間:2019-05-27 編輯: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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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專業(yè)考研科目:
研究生入學考試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論 (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40)法語或(241)德語 (643)刑法學 (886)法學綜合卷
 
刑法學考研參考書:
一、《法理學(第二版)》
這本書的作者是張文顯,2003年11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本書緊緊圍繞“法理學是法學的基礎”展開論述。首先從法理學的基本論題諸如,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法學的研究方法、法的本體、法的起源和發(fā)展、法的作用和價值等,著手探討;接著,對貫穿整個法學體系的基本范疇,例如法、權利、義務、法律行為、法律關系、法律責任、法律價值等進行了解析;而且對當前法學建設的前沿問題,例如法治國家、法與知識經濟、法與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法的局限性與法治的代價等,進行了有意義的探索。本書對法理學的許多傳統(tǒng)論題或從內容上加以擴展,或從理論上加以深化;說理性極強,論證嚴謹透徹,語言精密,而且在觀念更新、體系建構、文風改善、技術規(guī)范等方面,亦有新的進展和突破。本書被稱為法理學的考研“紅寶書”。
二、《憲法學》
這本書作者張千帆,于2004年9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本書主要談到憲法學通常涉及的各個方面,大致包括總論(概念、歷史、方法等)、國家機構(中央與地方關系、立法、行政和司法機構、政黨制度)和基本權利(理論和實施)。本書大體上分四個部分:共12章。第一部分為概論,共三章,主要包括憲法的基本概念與方法、憲法的制定與修改以及憲法的實施與解釋。第二部分為基本權利,分為兩章,分別論述權利的基本理論和各國權利保障的憲法實踐。第三部分是國家基本制度,在簡要探討國家性質問題后分四章介紹了政黨、議會、行政和法院。第四部分是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分為三章,包括中央和地方關系的一般理論、中國1949年以后的中央和地方關系時間以及特別行政區(qū)的基本法。
三、《中國刑法論(第二版)》
本書分為上編總論和下編各論兩部分、由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楊春洗教授和楊敦先教授主編,是具有較為豐富的教學、科研經驗的五位教授、三位副教授和刑法學專業(yè)新秀組成的一個實力雄厚的集體共同編寫的。于2001年1月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本書的體系結構是總論、各論合而為一的體系,大家在看書的過程中容易明確掌握總論和各論之間的界限、并容易理解兩者間的內在的或法意的融合性。這本書的基本和主要的內容,一方面是關于刑法規(guī)范的敘述和闡明,這主要是關于刑法學總論的范疇;另一方面是關于刑法專條及其罪狀的文理解釋,這主要是關于刑法各論的范疇。只有這兩方面才構成刑法論結構的整體,沒有刑法規(guī)范解釋就不能稱為刑法論。本書從總體上說是中國刑法現(xiàn)行的適用解釋論。對刑事法律、犯罪、刑罰、行刑措施以至各種主要犯罪及其刑法等諸多必要序列都嚴肅地作了明確的實用解釋,但并不煩瑣。
四、《民法》
這本書由魏振瀛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0年9月聯(lián)合出版。本書以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繼承法》等現(xiàn)行民事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jù),緊密結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借鑒外國與我國臺灣地區(qū)的民事立法與司法實踐,吸收國內外民法學研究的新成果,理論聯(lián)系實際,系統(tǒng)論述了民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識。本書不拘泥于現(xiàn)行民事立法分散的具體的規(guī)定,而是根據(jù)現(xiàn)實與發(fā)展的需要,在內容上作了補充,具體包括民法總論、物權、債權、繼承權、人身權、侵權行為,共6編42章。
五、《刑事訴訟法學概論》
本書是汪建成先生在多年從事刑事訴訟法教學基礎上結合香港、澳門、臺灣等地讀者學習情況而寫的一本教材性專論,于2001年7月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書中對中國訴訟法的基本規(guī)定、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論進行了全面的介紹和分析。為了提高學習效果,本書在寫作風格和體例上有如下特點:(1)文字簡潔,通俗易懂,重點突出,層次分明;(2)內容新穎,對刑事訴訟法修訂后的司法解釋當中的一些重要內容都作了介紹;(3)每一節(jié)之前寫了一段小引子,以啟發(fā)思考,提高學習興趣;(4)在每章之后,除了一些測試題和思考討論題,以檢驗學習質量;(5)全書最后附上了中英文對照詞匯表,以加深英語基礎比較好的讀者對書中有關內容的理解。
六、《民事訴訟原理》
本書是一本系統(tǒng)研究民事訴訟基本問題的著作。作者潘劍峰,于2001年11月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作者在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相結合的基礎上,闡釋了司訴訟的基本原理,對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以及其他制度作了較為全面的討論。結合民事訴訟司法實踐說明民事訴訟的基本原理是本書的特色之一,作者結合教學心得對民事訴訟一些基本問題的說明對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和教學具有一定的啟發(fā)意義。本書既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參考用書,也可以作為大學業(yè)本科的教材使用。本書一共三十七章。
七、《經濟法》(第二版)
本書是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6年1月聯(lián)合出版,作者楊紫烜。該教材分為5編32章,系統(tǒng)地論述了經濟法學的基本理論,全面闡釋了經濟法主體、市場管理法、宏觀調控法、社會保障法的制度、理論與實務問題。該教材注意吸納國內外經濟法學和相關學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經濟法制建設的新鮮經驗,注重開闊學生視野、提高學生的經濟法理論水平和從事經濟法實務的能力,從整體上反映了經濟法的理論研究與教材編寫的最新水平。
八、《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二版)
這本書也是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聯(lián)合出版,作者姜明安。書中全面、系統(tǒng)、深入地闡釋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研究的范圍主要包括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則及以行政法、行政法學的歷史發(fā)展;行政法主體的一般理論及行政主體的職責、職權、管理手段與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行政行為的一般理論及行政行為的性質、特征、構成要件、合法要件于各種類別行政行為的運作程序;行政救濟的一般理論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性質、功能、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管轄、程序與裁判標準;行政賠償?shù)囊话憷碚摷靶姓r償責任構成要件、歸責原則、賠償范圍、方式、標準與程序等。本書主要以我國行政法治實踐和行政法學說為基本研究素材,同時吸收、借鑒了國外行政法學研究的大量成果。本書在繼承、批判和揚棄國外行政法學的控制權論、管理論、行政權力本位論、相對人權利本位論等各種學術流派的基礎上,初步形成和建立了有中國特色的行政法學理論體系框架。
九、《國際法》(第二版)
這本書的第二版是法律出版社于1995年8月出版發(fā)行的。本書對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以及國際法上其他制度作了較為全面的討論。結合各國在國際交往中的實踐說明國際法的基本問題是本書的特色之一,作者結合自身心得對國際法一些基本問題的說明對國際法學的研究和教學具有一定的啟發(fā)意義。本書的目的是引導學生分析國際法的本質和意義,并加深對國際法的理解和運用。本書是國際法領域十分經典的教材之一。
十、《國際經濟法》
這本教材也是由北京大學出版社與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0年3月聯(lián)合出版的。作者余勁松和吳志攀。本教材共6篇29章,系統(tǒng)深入地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核心問題。第一篇導論討論國際經濟法的概念、體系以及國際經濟法主體等基本理論問題。第二篇論述國際貿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國際貨物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國際服務貿易法律與制度。第三篇介紹國際投資法律制度,包括資本輸入國法制、資本輸出國法制與保護投資的國際法制。第四篇探討國際金融法律制度,著重論及國際私人融資、國際證券、國際支付、國際金融監(jiān)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五篇研究國際稅收法律制度,涉及稅收管轄權、國際重復征稅及避免方法、防止國際逃稅與避稅等法律問題。第六篇闡述國際經濟爭議解決法律制度,如國際商事仲裁、世界貿易組織的爭議解決機制、國家與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議的解決等。
十一、《國際私法學》
本書是教育部按照“高等教育面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計劃”為高等法學教育規(guī)劃的14門核心課程教材之一。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3年1月聯(lián)合出版。作者韓德培。它是目前我國內容最豐宮體例最新穎的一本國際私法新著。該書以適應我國對外開放進行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為宗旨,力求準確地闡述國際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法則,以便公平合理地解決國際民商事關系中的法律問題,保護中外當事人的正當權益。該書共分五編:第一編是“總論”;第二編是“沖突法”;第三編是“統(tǒng)一實體法”;第四編是“國際民事訴訟法”;第五編是“國際商事仲裁法”。在第二編內,除傳統(tǒng)的各種沖突法外,還增加了海事的沖突法、票據(jù)的沖突法、破產的沖突法、知訊產權的沖突法和區(qū)際沖突法。在第三編內,將有關國際民商事關系的一些國際統(tǒng)一實體法集中在一起加以論述,并且將“統(tǒng)一實體法”編與“沖突法”編平行并列,具有一定的開拓性和創(chuàng)造性,也符合我國教育部門最近倡導的“拓寬二級學科”的原則。
 
刑法學研究生就業(yè)方向:
(1)總體來說,本專業(yè)畢業(yè)生適合在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特別是在高中等學校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2)法律專業(yè)的學生可以考取相應的證件從而為成功就業(yè)奠定基礎,主要相關證件有以下幾種:
法律職業(yè)資格證(通過司法考試獲得)
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獲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實習完畢,向司法部申請)
企業(yè)法律顧問資格證(有專門的考試,一經合格既有執(zhí)業(y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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